招待所
招待所指用於組織和組織用於系統的內部服務接待或私人開闢的專門用於會客接待的場所。詞語「招待所」在中國大陸、台灣和北朝鮮較常見,含義基本相同。
起源
招待所之名最早源於何時很難考證,但國民黨大陸政權時期就有此名,國民政府在各個省設有招待所。
台灣的招待所
台灣日治時期的「赤十字會」在戰後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委員會接收並撥充爲東南長官公署招待所,在現在的台灣,政界、商界要人有私人招待所,如富邦招待所。
台灣《蘋果日報》2006年12月18日社論〈花酒政黨〉提到:「(政黨黨員)在招待所酒色財氣並不犯法,但屬風紀腐敗,是不良示範。國、民兩大黨都有些秘密的私人招待所可以吃喝嫖賭,有些幾乎新聞圈內人人皆知。他們在裡面招來酒店小姐,猜拳行令、酒酣耳熱、左擁右抱之餘,也談些利益輸送、內線交易、權謀詭計、黨國大事。酒色多了,不免失態,噁心難看一應俱全。」